2017級新生落戶通知
各學院:
按照山東省公安廳《關于調整駐魯普通高等學校錄取省內新生戶口遷移政策的通知》,規定自2017年起駐魯普通高等學校錄取的省內新生,可自愿選擇是否將戶口遷至學校所在地。省內申請遷移戶口的新生可持學生本人戶口單頁原件、戶口本首頁復印件到學校報到。外省新生仍執行自愿的原則(不遷移戶口的新生戶口保留在原籍,農業戶口學生可持錄取通知書就地登記為城鎮居民戶口)。
現將2017級落戶新生(省外、省內)需提交材料要求如下:
1、省外落戶新生提交:戶口遷移證。
2、省內落戶新生提交:?學生本人戶口單頁原件、戶口本首頁
復印件 ?身份證復印件 ?錄取通知書復印件。
請各學院于9月22日前將落戶新生材料按以上順序整理收齊和《2017年落戶新生花名冊》本科(省內、省外)、《2017年落戶新生花名冊》研究生(省內、省外)紙質版蓋章,交慎行樓203房間。
聯系人:藍老師 聯系電話:85953392
附件: 1、二○一七年落戶新生花名冊(省內本科)
2、二○一七年落戶新生花名冊(省外本科)
3、二○一七年落戶新生花名冊(省內研究生)
4、二○一七年落戶新生花名冊(省外研究生)
青島大學安全管理處
2017年9月5日